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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利丰散货码头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2024-7-29 14:22:53 作者: 来源:本站 次浏览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利丰散货码头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利丰散货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全文进行公示,并公开以下信息,以进一步公开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与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利丰散货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选址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20万吨级、10万吨级(结构按20万吨级预留)和5万吨级(结构按10万吨级预留)散货泊位各1个,分别位于博贺新港区规划的中突堤散货码头作业区M7M8M9泊位。建设内容还包括码头后方港区堆场、护岸、设备安装、供电、给排水和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以及综合楼、维修车间、备品备件库、变电所等生产建筑、辅助建筑。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吞吐量为1200t,主要货种为铁矿石、非金属矿石、煤炭及矿建材料。

本项目拟建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栈桥。其中码头总长960m、宽35.0m;栈桥总长401.3m,南段宽20.0m,北段宽25.5m。本项目码头基槽开挖和港池疏浚等土石方总量为131.5m3。码头后方港区建设堆场,以及堆场护岸(总长度1358m)。港区陆域采取堆、取分开的布置型式。堆场区为整个港区陆域的中心,共布置4条专业化堆场,2条通用堆场。本项目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施工期暂定为2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利丰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662-3828550

电子邮箱:cuoai110@126.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江港沿港大道3号(保丰港务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全文(电子版)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不会用于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具体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2024年812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

 

                                  茂名利丰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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